已逝国学大师张中行说过,婚姻分四个境界,第一等是可以爱,第二等是可以过,第三等是可以忍,第四等是不可忍。是可忍,孰不可忍,我要逃。
原本想,分手是一件很麻烦的事,没想到出奇的顺。是不是我们彼此早就失去信心了呢?我不知道。她家人的想法是,反正还没结婚,要散趁早,省得女儿一辈子背离婚的黑锅。小欣到底还是个没有主见的女孩,虽然哭得很伤心,还是服从了大人的安排。
接下来是做一些最尴尬的事,那就是退礼金,退饭店,退鲜花等等。
在准备结婚的前一周,我们去办了分离手续,手续很简单,但心灵的分离却是撕心裂肺的。毕竟我们之间有过美好的回忆,有过对未来的美好憧憬。面对我们的新房子,新衣新被,想起一年前每天在耳畔响起的银铃般的笑,我不知道我们还会不会重新来过,至少这还需要一段长时期的冷却。
后面的结局我已想好了两种可能,一是我们再重新恋爱,彼此相敬如宾,相安无事,将往事彻底刷新,这种奢望我现在还不太敢往下想,因为爱情是经不起折腾的,我不相信我们俩都会有这种勇气回到从前;第二种是我们俩从这件事里得到一些教训,受到一些启迪,而后能找到各自的幸福,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?
这个还刚刚开始的故事没等大幕全部拉开就很利落地结束了。虽已落幕,我想当事人的心里一定不会这么快就平静。婚约退了,婚礼也取消了,唯独爱情和时光不可再来。
我们只听了余飞的一面之词,没有给小欣辩解的空间,其实,小欣又何尝不是一肚子委屈呢。清官难断家务事,人间的种种家庭悲喜剧每天都在周而复始地演绎。婚姻不是儿戏,你游戏了人生,人生也会游戏你。有人会对此不以为然:我们曾经爱过……
但是爱过以后,承受这种伤痛的人,就不只是一个或两个了。婚姻是一个承诺,一份责任,面对的是自己,是配偶,更是社会。
婚姻≠恋爱的结束
离婚,在现代社会已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,离婚的原因各异,除移情别恋、第三者插足等婚外情外,因所谓性格不和,不堪琐事困扰、欲求解脱而离婚的也不少见。
文中余飞和女友的分手应该属于后者,且是在已发出请帖,订好饭店、鲜花的婚礼前一周,着实是快了一些,究竟是一时的情绪冲动,还是各自冷静思考后的选择?还是由当事人自己来回答。
成双入对的情人们,带着海誓山盟,恋爱的柔情,踏入共同生活的旅途,他们认为:从有肌肤接触那时起,彼此已是最亲的亲人,铁板钉钉,大事告成,他(她)已经属于我,心里有你就行了,没有必要再说“我爱你”。言语行为不再注意,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互不相让,直至双方筋疲力尽,方肯罢休。长此以往,会使双方心生厌倦,甚至迫不及待地想逃出“围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