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我把孩子送到母亲家,想去找他讨个说法,可路阳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,从此再也没有回家。打电话,他已换了手机,去单位,他不见我。两三个月我们失去了联系。
今年元月25日,路阳的两个朋友突然来找我,说请我出去吃饭。我知道是路阳的意思,我也想有个结果,就跟他们出了门。他们问我:“愿意跟路阳签个协议吗?以后房子归你,孩子也跟你,你们从此一拍两散!”我沉吟了一下没做声。
两天后,路阳的朋友把协议打好拿来,我要看看,他们不给,说:“忙什么,吃完饭再说!”直到喝得头昏脑涨时,他俩才把协议拿出来。上面写着:“阿雯与路阳2003年认识,2005年8月有了孩子,现有住房一套价值40—45万元,男方付了首付和装修费,后期贷款由女方承担,房子归女方所有,作为孩子的抚养费、教育费,两人从此没有任何关系。”虽然房子的价格和实际有出入,但我想只要孩子归我、房子归我就行了,于是又在下面添上一句:“路阳从此不准来看孩子”,就稀里糊涂地在上面签了名。
一纸协议就这样了却了我们七年的情感,想到自己的付出,我心中有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。只有想到孩子,我的心里才得到稍许的安慰。孩子还小,我不想让他知道这一切,不然会有心理阴影。长大后,我就告诉他:“你爸去世了!”
孩子被接走一去不回
我一下子成了未婚妈妈,每天带着孩子,在浑浑噩噩中打发时光。后来我与路阳的妹妹联系上了,她到我家来安慰过我几次。
有一天路阳的妹妹突然又来我家,她说:“哥哥几个月没见孩子了,他想孩子,我把孩子接走过几天,你什么时候想孩子就去接过来!”我的心软了,便答应了她的要求,说好过几天我去接孩子回来。
孩子接走后的第三天,我给孩子买了件外套,于是给路阳的妹妹打电话,她说:“咱们在大福源超市门口见吧!”那天,淅淅沥沥的小雨下着,在超市门口,孩子亲热得一头扑到我的怀里,我抱着孩子亲个不够……我们带着孩子在超市里逛了一个多小时。路阳的妹妹将孩子带走时,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,我的心里泛起了阵阵酸楚……
孩子不在身边的日子,我度日如年。好容易熬到日子,打电话过去,路阳妹妹说:“过两天再接吧!”又过了几天,她又说:“哥不想你接走!”如此出尔反尔,我气愤不已。我四处寻找,终于在市区南部找到了路阳家的小别墅,我从下午一点多一直等到晚上10点,家里始终关着门。见不到孩子我心急如焚,打电话报警,可派出所的人说:“你没看到孩子在屋里,我们不能擅自进去!”一气之下,我拿了根棍子,把他家楼上厨房的窗子撬开,稀里哗啦地砸烂了两个盘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