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上网聊天的人,在拒绝她的请求不下N次之后,我心软加上了她,可没想到确实一场欺骗。
我本是立志不玩网恋的,因为我不相信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会有真爱,但不知不觉我与方显尊华玩起了暧昧。
经常听到别人说,男人上网有几个不玩暧昧呢?可我偏偏就不玩。我QQ上的好友数比我加入的QQ群数还要少。我的群数共8个,3个同事群,4个同学群,还有一个就是论文发表与创作群,而我的QQ好友才两个,一个是“红桃A”,不知道什么时候加的,同性;另一个是“九尾狐妖”,是自己的,不过申请完后就没有用过,大概早已不是自己的了。
虽然不玩Q搞暧昧,却要天天挂着Q,一切都是为了工作,公司有什么事都在群里发布。这个年代,边聊天边工作,超级时髦。
有个叫“方显尊华”的女人一直在向我发送请求要加我为好友,我拒绝了N次,她就N+1次地发送请求。
我不是一个“心狠手辣”的人,所以在她一次又一次地来“骚扰”我的“生活与工作”时,我并没有举报她,也没有将她打入冷宫,也许她认为这是我在暗示着给她机会,才那么痴情;我也不是一个很有耐力的人,所以大概在她发送请求还未达到500次之前就同意了她,终于成了好友。
成为好友,方显尊华特别高兴,一上来就给我献上了一朵玫瑰和一个飞吻,以表谢意。我呵呵置之。
方显尊华是有备而来的,我的呵呵治不了她……
我虽是个木头人,但我依然有点爱心,方显尊华是向我诉苦来着的。我说你为什么非要找我倾诉呢?她说,就是要向发送了N次请求才愿意加为好友的人倾诉,这样安全。我不知道她这是什么理论,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安全的人,不少女人都说在我身边没有安全感。
我如实地告诉了方显尊华,但她又说这样也可以,我不怕,我喜欢。显然是在敷衍我。
方显尊华说她失恋了,原因是她男朋友想和她发生关系,她认为时机未成熟,于是没有同意,结果就被甩了。
我连续发了几个呵呵的笑脸,然后才说,甩了就甩了吧,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?我被女人甩也不是一次两次,习惯了就好。我就是这德性,永远也不会安慰人,也难怪总被女人甩。
没想到她说,可我很爱他呀,但我不想这么快就把自己身体给他。
我说,你的做法是对的,你爱他但他不一定爱你,如果他真的爱你,不会因为你拒绝了他就把你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