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年前,南京一对夫妻买下一处房子,打算用于出租。可几年下来,这房子不但没收到租金,还让妻子背上了几十万的巨债。今年年初寄到家中的一份起诉状,将隐藏了几年的一段婚外情揭开,丈夫气愤地发现,原来妻子居然瞒着他做了那么多对不起他的事。而悔恨交加的妻子刚被旧情人告上法庭,就又收到了丈夫的起诉状……
房子出租未成 反遭讨巨债
2003年,潘华和妻子丁梅买下南京一套商务房用于出租。买房的具体事务都由丁梅操办,不久,丁梅告诉丈夫房子已经出租。可过了好几个月,潘华一没见到租赁合同,二没见到租金,他有些不放心,便多次追问丁梅。丁梅这才告诉丈夫,房子已卖了80万,三四个月就能收回房款。潘华难以理解妻子的做法,两人吵了架却没有结果。
又过了两年多,潘华仍没见到房款,追问之下丁梅表示,购房者经济困难无力支付。夫妻再次争吵,丁梅答应尽快解决这件事。
时间又过了大约两年。一直“占着”房子的人终于搬走了,而潘华这时却发现家中的存款少了20万元,妻子却对钱的去向说不出个所以然。潘华动了怒,他要求妻子将存款全部交出,交由自己保管。
双方正僵持着,今年年初,家中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,一个叫褚峰的男子状告丁梅,要她返还20万元!褚峰正是曾经“占着”那个房屋的人,他在起诉书中写道,为了让他搬走,2008年,丁梅与他签订了两份协议,在第一份协议中承诺支付给他40万元;第二天又签了第二份协议,价格涨到60万元。
潘华对此愤怒不已,他要求妻子将这一切解释清楚。
离奇官司皆因婚外情惹祸
“这都是我自己的错,不能怪其他人。”丁梅提及此事后悔不已。她说,丈夫常年在外地工作,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很少,夫妻感情一直不算好,可是几十年都过下来了,她也不想离婚了。
2003年,她因工作关系结识了比她年纪小很多的褚峰。“当时他对我很好,后来就发生了关系。”这种情况下,她就把刚买下的房子租给褚峰开公司,但没签合同,也没要过租金。后来丈夫向她追要合同,她没办法只好与褚峰签订了一个购房协议,假装房子要卖给褚峰。
此后这些年,虽然丁梅与褚峰保持着情人关系,但也在生意上有往来。然而,褚峰态度的转变开始让丁梅感到不堪重负。“他以各种名义向我借钱、要钱,否则就说要公开我们的关系,让我名誉扫地。”2008年,为了断两人之间的关系,丁梅不得不签订了一份协议答应给褚峰40万,第二天又将金额提高为60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