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考了许久,我向如花提出了离婚。如花没有表示反对,并默默地开始写离婚协议书,等她写好我就签了字。
2006年9月,我们离婚了。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,如花哭了,我也哭了。在她晶莹的泪花中,我似乎又看到了6年前那个让我心生怜惜、孤独无靠的女孩,看到了自己心动的一刹那。一切再也回不去了,这6年来的经历让我明白 ,虽然爱过,可是我们生活在一起到底不会幸福的。
玉林说,或许是心中有着太多的苦闷,所以就拨打了倾诉热线。从离婚到来倾诉的这段时间里,他一直在借酒浇愁。我同情玉林,同时也并不是想谴责如花。其实玉林今天的痛苦,很大一部分是他自己错误的选择造成的。如花已经习惯了她的那种生活,玉林却偏偏要把她拉回到和他相同的生活轨道里,用了6年的时间来改变,却徒劳无功,留给自己的是难咽的苦果。玉林说,他想通过自己的遭遇提醒未婚青年们,在选择人生伴侣时不能仅凭好感,还要想想到底适合不适合,没有清楚就牵手,一定会为此付出代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