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4年六一儿童节那天,我那两个楞头楞脑的儿子把邻居孩子的头打破了,乡里乡亲的,处理完后也没有什么事了,恰巧那天阿华回家,她左手搂着一个,右手抱着一个,对两个孩子亲热不已,一向和善的邻居大嫂先是指桑骂槐,后又泼妇似的指着阿华的鼻子大骂:“不要脸,在外面做婊子。”阿华则跑到屋里掩面大哭……
多年来,我们村的民风纯朴,且大都是族亲,家家都沾亲带故的,村民相处和睦。阿华被骂的事无疑像炸开了油锅,在乡风保守的农村,女人外出打工的很少,更何况被人骂作在外面做婊子呢?晚上,我满腹疑惑地质问阿华,她默不作声,只是嘤嘤地抽泣,任凭我怎么问,她就是不开口,我急了,抡起巴掌抽了过去。看着倒在地上的阿华,我一阵心疼,结婚五年了,我们俩脸都没红过,这次我却动手打了她……我恳求阿华:“原谅我,只要你说是与不是”阿华还是不语,我急得大叫:“你真的做了见不得人的事,你把全家的脸面都丢尽了!”看我闹个不停,家里的老人出来劝慰。当着全家人的面,我给阿华下了最后通牒:“如果你真的做了丢人的事,就从这个家里滚出去!”阿华失声痛哭,老人劝我:“算了吧,念念阿华的好。”我不依不饶,怒火中烧,猛然间,一股屈辱直冲脑海,我拖起阿华,把她推出门外。
后来证实,阿华在县城里确实做了见不得人的事。得知这些的时候,我心中如同打翻了五味瓶:愤怒、屈辱、痛苦、憎恨,搅得我内心波涛汹涌。女人的心是海底的针,怎么也猜不透,阿华这样做是为了什么?日子再穷也不值得去卖身啊?女人在金钱面前难道就如此脆弱吗?
快过中秋了,阿华回来了,她太想孩子、也放心不下这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。看见阿华,我气不打一处来,一阵拳打脚踢,我把她和她带来的东西统统扔了出去。因为她,我们家已经成了全村的热点话题了,一家老小,再也丢不起这个脸面了。我提出了离婚,阿华坚决不从。她跪地相求,泪水像决堤的洪水。她悲切地哭诉:“我是爱你和孩子的,我不能没有你们呀!给我一次机会吧,我也是为了这个家呀……”看着她乞求的眼神,听着孩子们哇哇的哭声,我如梗在喉。被屈辱逼疯的我早已把对阿华的爱转化为恨,我咬牙切齿地说:“婚是离定了,这个家你永远也别想再进了,两个孩子,你一个也别想得到,也永远不允许你来看他们,因为你不配!”我是这样说的,也是这样做的。以后,阿华每来一次,我就打她一次;只要孩子们和她在一起,我就当着她的面打两个孩子,我用这种方式来惩罚阿华。她给孩子买的东西,买多少我扔多少,两个孩子慑于我的粗暴脾气和巴掌,不敢在我面前提及“妈妈”二字,我告诉他们:“妈妈死了”,可听见孩子在睡梦中哭喊着要妈妈的声音,我的心如刀割般疼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