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今年5月1日起实行的新《处方管理办法》规定,医生在特殊情况下有超说明书规定使用药物的权力,但是这必须有充分的依据,并且医生要通过再次签名来表示对其负责。
建议:一旦出现两者不一致时,可以向医生提出异议。如果医生能够解释这是特殊的用法并表示对此负责,如再次签名,则可以相信医生的。也就是说,我们应该尊重医生的医嘱。
总之,作为患者,对医生应该具有最基本的信任。在必要的时候,可以对医生的处方或医嘱提出异议,但必须耐心听取医生的解释,在其言之有理的情况下,应自觉服从医嘱,按照医生制订的诊疗计划检查和治疗。而作为医生,在实际用药方法与说明书不一致时,医生首先应给患者必要的告知,并在处方上做必要的说明和签字,使患者恰当地理解它。